【社團領袖談國安法】「二次回歸」的意義-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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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領袖談國安法】「二次回歸」的意義

2020-07-17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菁英會榮譽主席  莊家彬

  香港國安法自從6月底宣布生效,法例迅速在香港「落地生根」,產生威懾效果,香港人過去一年期盼的穩定生活,已漸見光明。不少人形容,國安法的落實,是香港二次回歸的開始,筆者十分認同這種說法,亦希望有關方面可以好好總結九七回歸以來的種種社會問題,令香港未來的發展能夠行穩致遠。

  香港由亂入治

  國安法生效翌日,就是7月1日。還記得去年的7月1日,大批暴徒以反修例為名目,衝入立法會大樓內,肆意破壞,當時從電視看到的畫面,可謂觸目驚心。反修例暴力行為亦自此越演越烈,香港社會整體經濟民生由此大受影響,大傷元氣。

  眼見香港社會有走入「死胡同」的趨勢,中央政府以決斷之心,為香港訂立國安法,落實「止暴制亂」,令香港「由亂入治」。當然,法例的執行會有磨合期,尤其是國安法本身就有相當敏感性(由基本法23條23年都未能立法就可見),從執法、司法等角度,都有可以討論的地方,問題是,我們討論的是如何去完善以及落實好條例,特別是在教育和宣傳方面,更要花心思。

  加強教育和宣傳

  筆者同意用「二次回歸」來形容國安法的制訂歷程,要表達的,是對於1997年至今的23年裏,香港社會發生的種種問題,應該要進行總結和歸納,好好把把脈。

  筆者特別關注的,是有關青年人及教育的問題。總的來說,這兩個範疇其實是同一個問題,就是小朋友的成長及個人價值觀的培養問題。小朋友由小學走到中學、大學,到出來社會工作,實在經過太多「塑造」的過程,任何一步出現偏差,都會影響他們一生。在這個時期,政府當局、學校都是責無旁貸的,因此,當局(特別是教育局)實在不能只憑一句「校本」,就將所有責任交予學校,而學校也不能單憑校長一人說了算。當局有責任監督學校的教學及教師水平,尤其是教科書的選用,防止有人透過教學,將自己的政治理念,灌輸給年輕學生。

  同時,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不用迴避,亦無須迴避的事實,因此,在校園內開展國民教育,是刻不容緩的事。假如當局、學校,還有一些人仍糾纏於是否「洗腦」的問題,就明顯是落後於形勢。況且,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年輕人求學或就業,都應該對「中國」有更深入及全面的認識,當然,這種「認識」,是真的「擺事實,講道理」,不能有所偏向,而要讓青年人從事實中建立自己的價值觀。

  筆者認為,假如從政者真正能夠從過去23年裏總結得失,尤其是青年及教育問題,二次回歸的步伐將更為踏實,更為妥當。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