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呼籲今日到旺角及尖沙咀一帶進行公眾聚集,警方於社交媒體表示,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的相關罪行。警方補充,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會因應現場情況果斷執法,包括進行票控或拘捕。
有少數黑衣人于旺角朗豪坊及新世紀廣場聚集,現場一度有人高叫口號;有商戶落閘,警員進入商場巡查並呼籲市民離開。黑衣擾攘讓客人十分不悅,避之則吉。(記者 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