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成立40年 深圳律師業創下多項“全國第一”-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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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成立40年 深圳律師業創下多項“全國第一”

2020-09-03
來源:香港商報網
  深圳律师業的發展與深圳經濟特區改革開放的腳步同頻向前,曾創下多個“全國第一”。深圳律师業篳路藍縷、披荊斬棘、拼搏創新的奮斗歷程,正是對特區精神的弘揚。回顧深圳律师行業四十年來發展的點點滴滴,從中可照見特區從建立至今一路砥礪前行的不屈身影。
 
  1980年,深圳恢復律师制度後,組建起第一個法律服務機構——深圳市法律顧問處。
 
 
  10月,在原寶安縣委印刷廠的一間倉庫內,深圳市法律顧問處應運而生。當時全市僅有3名在職律师,1名兼職律师,分別是曾博華、謝魯冠、麥宗炬和兼職律师姚峰。曾博華律师成為我國恢復律师制度以來深圳的第一位律师。
 
  1982年,西南政法學院畢業的徐育康成為“文革”後第一個分配到法律顧問處工作的大學生,而後大學畢業陳魯濤調入法律顧問處工作,成為深圳歷史上第一位女律师。
 
 
  1983年3月21日,廣東省司法廳根據司法部劉復之部長的批示意見,批准成立深圳市蛇口工業區律师事務所,批文為:粵司(1983)25號。
 
  7月15日,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務所正式掛牌開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律师事務所。不久,深圳市法律顧問處更名為深圳市律师事務所。
 
  10月1日,深圳組建成立了全國第一家專項從事涉外業務律师事務所——深圳市對外經濟律师事務所,第一任主任為莊德峰。律所開張的第一個單子——東湖賓館破產案,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單並購案。
 
  1984年,深圳市共有7家律师事務所,15名正式律师。這一年香港第一次派遣清盤官到深圳。
 
  1985年1月2日,全國第一家不要國家編制、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務所——深圳特區經濟貿易律师事務所成立,成為全國第一家不要國家編制,並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務所。
 
 
  4月,深圳特區經濟貿易律师事務所承辦了全國第一宗民間仲裁案。
 
  1986年,深圳律师參與中國第一宗涉外商標侵權案,辦理了中國第一宗利用電子計算機貪污案。
 
  1987年,全市共7家律师事務所,在職人員92人,其中正式律师43人,實習律师7人,律师工作人員42人,兼職律师76人。全市辦結各類案件9825件(包括法律諮詢),其中國內經濟法律事務2946件,涉外經濟法律事務2084件,民事代理249件,刑事辯護276件。除辦案外,律师們還為218家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1988年5月4日,深圳誕生了全國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務所——段武劉律师事務所(段毅、武偉文、劉雪壇,現廣東勞維律师事務所)。該所只用繳納律师事務所的年檢注冊費,其他業務收入自行支配。
 
  8月深圳市第一屆律师代表大會召開,通過《深圳市律师協會章程》,12月,深圳市律师協會正式掛牌成立。
 
  1989年,全市律师體制初步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集體所有制和個人所有制並存的管理格局,為全省、全國積極而又謹慎地探討律师體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鑒。
 
  6月8日,全國第一家以創辦人名字來命名的個人律师事務所——深圳市李全祿律师事務所成立。
 
  1990年,全市共13家律师事務所,律师189人。共辦理各類案件3285件,解答法律諮詢3976件(次),代書1117件,擔任常年法律顧問260家,挽回經濟損失3432萬元。
 
  1991年在遞交給深圳市體制改革辦公室的送審材料中,出現了中國第一份律师證券業務法律文書——深圳康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律意見書。
 
  1992年9月,深圳律师參與股票上市責任保險,成為全國律师界一項創新之舉。
 
  9月23日,深圳市體改辦和深圳市司法局聯合發布《關于律师參與股份制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國有企業申請上市,必須出具法律意見書,自此,法律意見書成為公司上市申請必備的第14份材料。
 
  1993年,經報省司法廳批准成立了36家合伙制律师事務所。10月,廣東省司法廳批復,廣東信達律师事務所在行政上和業務上受深圳市司法局領導和管理,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拉開了深圳律师“大下海”的序幕。
 
  1994年,廣東星辰律师事務所等10家律师事務所成立,成為中國第一批按照國際慣例實行合伙制的律师事務所。
 
  1995年2月24日,《深圳經濟特區律师條例》經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並與同年5月1日公布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律师條例》是我國律师體制全面改革後的第一個地方性律师管理法規。
 
  1996年,深圳市律师協會被評為全市11個優秀樣板社團之一。
 
  11月1日,“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系統委員會”成立,隸屬深圳市司法局党委領導。
 
  1997年初,深圳市律师協會發出捐建深圳律师希望小學倡議書,全市廣大律师和香港駐深兩地律师行業律师積極響應,全市律师捐款近50萬元,深圳律师希望小學在革命聖地延安李渠鎮落成,是當時延安市規模最大的希望小學。
 
  1998年,全市律师工作進一步強化依法管理和規范化管理,努力促進律师事務所上規模、上檔次、上水平,全市律师事務所的規模、律师素質和業務水平得到提高。
 
  1999年,全市有律师事務所96家,比上年增長了9%,律师人數901人,比上年增長23%,辦理訴訟業務達13320件,非訴訟業務8950件。
 
  2000年底,全市律师脫鉤改制工作全部完成。13家市屬國資所中,有12家改為合伙所,1家改為合作所,130多名律师及輔助人員全部得到合理安置,全市律师事務所全部為合伙所和合作所,其中合伙所佔90%以上。
 
  2001年,全市有律师事務所143家,律师1541人。進一步規范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全年共辦理律师機構事項217件,辦理律师證照事項1455件,為深圳市當時歷年之最,也是全省之冠。
 
  2002年12月18日,舉行深圳市首次頒發司法考試資格證書儀式。
 
  2003年7月17日,深圳市第四屆律师代表大會產生了新的《深圳市律师協會章程》,並首次采取競選的方式,由代表直接選舉會長。此舉打破了由司法局領導兼任律师協會會長的常規模式,標志着律师業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進入實踐階段,這一成果並且通過修改律協章程的形式得到確認和巩固,此後全國各地的律協紛紛效仿。
 
  2004年4月28日,深圳市律师協會遷新址。
 
  7月舉行的深圳市第四屆律师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60名律师聯名提出了關于罷免徐建會長職務的提案。深圳律师的民主探索與實踐並沒有受到風波的影響,而是在風波中繼續前行。
 
  2005年,深圳市律师數量達3440余人,律师事務所201家,另有407名實習人員。深圳人均擁有律师數位居全國第一,律师平均年收入位居全國第一。
 
  6月,深圳律協党委召開律师党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二屆党委委員和紀委委員,全部由執業律师擔任,是全國第一家律师行業党委,首開全國先河。
 
  9月13日,香港居民吳志強在深申領律师執業證,成為廣東省首位獲准在內地執業的港澳居民。
 
  12月,深圳律师協會第五次律师代表大會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了深圳律师協會的第一屆監事會。
 
  2006年3月29日,深圳律师積極落實“基層基礎年”工作部署,積極參與“法律進社區”,帮助困難群眾及時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為居民提供家門口的法律服務。
 
  2007年10月,深圳律师在安徽省金寨縣捐資興建深圳律师第二座希望小學——深圳律师金寨希望小學。
 
  2008年,深圳律师善舉回饋社會,汶川地震災情發生當天,深圳市律师協會連夜起草受災地區捐款倡議書,號召律师積極向災區捐款。深圳律师的捐款總數超過450萬元,位居廣東省律师行業第一。
 
  2009年5月12日,深圳律师援建的第三所希望小學——甘肅隴南汶縣賈昌深圳小學竣工啟用。
 
  2010年4月,深圳市律师協會党委作為全市4家公推直選試點單位之一,通過公推直選產生2名党代表、6名政協委員,律师參政議政工作向縱深發展。
 
  4月10日,深圳市律师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市青年律师發展扶助基金管理辦法》,保障和帮助深圳青年律师成長與發展。同年,深圳律师業“十年千人”人才培養計划正式啟動,列支青年律师發展基金,為高精尖端的法律服務市場輸送“術業有專攻”的高質量法律服務人才。
 
  2011年3月5日,籌備了近半年的首期青年律师研修班正式開課。
 
  3月27日,深圳市七屆律师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深圳律师業“十二五”發展規划》成為最大亮點,為深圳市律师業未來五年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12年2月1日,推動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海關緝私局六家單位聯合發布《關于律师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干問題的規定》,就深圳市律师會見事宜作出規定。深圳市律师“會見難”問題取得重大突破。
 
  2013年,深圳市律师協會支付保險費用在全國率先為全市執業律师投保重大疾病保險。
 
  3月,深圳市律师協會第八屆律师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章程》,增加了“支持党組織開展党的活動,並為党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等條款,使党組織在律师行業的政治核心地位首次以制度化形式確立。此舉受到中組部充分肯定,並在全國推廣。
 
  10月29日,深圳市律师“綠色通道”系統在福田法院完成技術測試,並逐步在全市推廣。
 
  2014年,深圳市有律师事務所514家,律师人數8561人。
 
  8月4日,廣東省司法廳出台了《香港和澳門律师事務所與內地律师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伙聯營試行辦法》,並在深圳前海進行試點,粵港聯營所的設立,被評為2014年深圳市十大法治創新事件。
 
  2015年,深圳律师進駐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擔任志願律师獲評“2015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同時深圳律师參與的“深圳建立第三方對法院執行工作評估制度”和“市人大常委會在市律協設立立法調研基地”也被評為“2015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12.20”光明滑坡事故後,深圳律师協會緊急號召100余律师組建律师志願團,快速進駐光明滑坡災害現場,詳細登記1000多位受災群眾具體情況,解答災民提出的相關法律問題,並就相關災後處理工作出具專業法律意見,為“12.20”光明滑坡事故妥善處置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6年,深圳律师人數突破1萬人大關。深圳律师業務的發展與創新呈現多元化格局,傳統業務不斷創新,新型業務不斷拓展,律师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凸顯。
 
  6月,深圳市律师協會獲評深圳市5A級社會組織。
 
  12月,根據行業党建工作需要,市律協党委更名為“中共深圳市律师行業委員會”。
 
  2017年,深圳市律师協會推動市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公、檢、法、司、安等多家單位召開首次深圳市律师工作聯席會議。會後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國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協六家單位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維護律师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深圳律师業制度維權工作邁上了務實的一步。
 
  2018年初,承辦第十屆中國律师論壇,闊別七年之久的中國律师論壇在深圳重啟,論壇形成了《中國律师論壇深圳宣言》。
 
  10月29日,深圳市律师行業党員井岡山教育基地在井岡山干部教育學院成立。這是全國首個在井岡山干部教育學院建立的律师行業党員教育基地,也是深圳市律师行業党校批准成立後建立的第一個行業党員市外教育基地,律师行業党員教育工作機制和形式進一步創新。
 
  2019年1月25日,深圳市律师行業党校、深圳律师學院正式揭牌成立。這是深圳律师行業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陣地、加強律师党性鍛煉的熔爐和提升律师業務水平的新平台,承載了幾屆協會工作團隊的希冀和心血。
 
  這一年,在行業國際化方面邁上一個新台階。在廣東省律協和深圳市司法局及有關方面的指導支持下,進行涉外律师人才的選拔並于2019年10月完成了首期涉外(赴美)領軍(後備)人才為期一個月的境外集中培訓。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全市律师和律所積極伸出援手,盡己所能,奉獻愛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帮助疫區攻克難關,疫情防控期間共有230余家律师事務所捐款捐物,累計捐款捐物核算金額超過700萬元。(徐豔琼 司新宣 深律協)
 
[責任編輯: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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