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虛報被警毆打判囚4 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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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虛報被警毆打判囚4 個月

2020-09-0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無業漢於6月底因盜竊被捕後,其後投訴翌日扣留期間於旺角警署羈留室被警員毆打,被告昨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虛報有人犯罪控罪,被判監4個月。

  閉路電視證警員清白

  裁判官羅德泉指案情嚴重,執行職務的警員無故受冤枉,幸得閉路電視片段才能令真相水落石出,否則「警員會好麻煩」,故兩罪合共判處被告監禁7個月。

  案情指被告6月28日晚上聯同女友因在奧海城Market Place偷取逾2000元貨物被捕,其後其女友獲控方撤控。被告7月10日於荔枝角收押所向懲教處人員報稱,被捕翌日於旺角警署羈留室被不知名警員拳打腳踢30至40秒,而警員並無交代原因。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看見被告自己撞向牆,造成右胸、肩膊和手部受傷。

  投訴警察課總督察周國權在庭外表示,7月2日收到投訴人稱,在旺角警署內遭警員毆打,調查後發現他從未被警員毆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於7月30日拘捕及起訴投訴人一項「虛報有人犯罪」。周國權指,投訴警察課會公平、公正處理每一宗投訴,但如果有任何人對警員作出不實指控,有關人士將面對嚴重後果,包括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監6個月。

[责任编辑:刁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