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社區檢測計劃完結,直接或間接共找出42名確診患者,即有效切斷了42條病毒傳播鏈,且還為香港帶來寶貴經驗;然而,連日來的確診數字反映,第三波疫情肯定尚未結束,更莫說未來特別是冬季或可能爆發第四波疫情,意味日後本港還不排除進行多一次的社區普檢。可惜,時至今日,仍有人質疑檢測不符成本效益,甚至有人仍糾纏說「今日檢完,不等於明日不感染」云云;所以,有關普檢的謬誤誠須進一步澄清說破,好使我們更有條件控制下一波可能出現的疫情、更有條件保障市民安全及經濟社會的正常運作。
道破普檢效益謬誤
其實,簡單一例便可道破所謂普檢效益謬誤:相信每一位香港人,都有做過身體檢查,又或牙齒檢查,年老一點的更可能照過內窺鏡等;試問,相關「今日檢完、不排除明日無事」的邏輯,是否又適用於上述檢查?倘若是,是否等於說凡此種種的檢查都是無用,不論你或我都不應該進行?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近年,受累於人口老化,本港職業司機年齡也愈來愈高,因而要求電車和巴士的高齡車長,必須每年進行血壓檢查、全身檢查以及心電圖等——凡此種種,都是過去社會訴求;難道說,相關措施又要因「今日檢完,不等於明日無恙」的邏輯而推倒嗎?
電器、機械,肯定是有檢比無檢的好,道理實在簡單不過。那麼,為何同一道理,卻不適用於普檢呢?這無疑是政治掛帥、為反而反的結果。
配合檢測 識別隱形患者
當然,普檢跟上述檢查不同,上述檢查所針對的問題,未必具有傳染性,所以「今日檢完,明日不排除被傳染」的邏輯未必適用,至少今日無癌而明日患癌的概率極低;但問題是,觀乎最新疫情,試問「今日不帶病毒,明日被病毒感染」的概率又十分之高嗎?況且,正正由於病毒具傳染性,我們才更需要把隱形患者識別出來。
更重要是,當普檢識別到一位隱形患者,其緊密接觸者亦會成為追蹤對象,因而可將整條傳播鏈「連根拔起」;箇中關鍵,是有關該患者的上線傳染者和下線被傳染者,當局都能順藤摸瓜地識別出來。因為,隱形患者的傳播力一般較低,在沒病徵即不會咳嗽、不會打噴嚏等前提下,只有一起共食、一起生活、一起工作等緊密接觸者最有可能被傳染。
舉例言之,就是A今日結果陰性,即使A明日不幸地遭B傳染,如果B及後透過普檢被識別出,當局仍可透過追蹤緊密接觸者將A識別出來。反過來,如果B先參與普檢並被證實是陽性,則B早就被隔離出來,根本不可能再將病毒傳予A。換言之,普檢配合追蹤,實已解決了所謂「今日無病,不等於明日不感染」的時差與漏洞問題--先陰性者及後確有可能被傳染,但當局最終仍可追蹤出來。當然,上述情況必須有全民配合,即A與B都參與普檢;如果兩人皆不參與,自然兩者都不可能被識別出來,而如果只得A有檢、B無檢,則這條傳播鏈就必然蔓延擴散。即使還複雜地涉及C、D、E、F等,只要他們悉數參與檢測,其事前所傳染的人亦終被識別出,而他們受隔離後亦不存在事後傳染別人的機會。大圍交通城的例子,正是受惠一人有檢,而將其餘無檢的隱形患者連根拔起的最佳例子。
普檢發揮效果需市民配合
所以,普檢計劃容許二次檢測,也是一個有效配套。如前面例子,如果A在二次檢測時結果陽性,則透過追蹤緊密接觸者,當局仍可將B識別出來,並解決上述時差漏洞問題--儘管相關風險小之又小。的確,若無進行過什麼高風險活動,又或身邊緊密接觸者皆有檢測,二次檢測其實並不必要;同樣地,只要廣大市民能夠參與配合,一次檢測實已非常足夠。
說到底,普檢要發揮最大效果,無疑要求市民的積極配合;今日香港第三波疫情還未斷尾,實拜一些別有用心者抹黑普檢,令計劃並未完全識別全港所有隱形患者所致。某程度這跟「博弈論」的「囚徒困境」相似:唯有大家團結,則結果必然是最好的;只可惜,於今有人存心搞撕裂、存心搞破壞之下,導致香港仍未走出疫困。不禁要問,香港難道永遠被政治攻訐拖後腿,永遠被囚禁於不合作的「攬炒」困境?(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