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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昨起可內地換領補辦回鄉證

20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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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昨起可內地換領補辦回鄉證

【香港商報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9月28日公告,港澳居民自昨日起可向全國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補發俗稱「回鄉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辦手續與在港澳地區一致。其中,上海市開設了20個出入境辦證點,吸引不少港人申請。

上海設20出入境辦證點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9日發布的港澳居民在內地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須知(下稱須知)顯示,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包括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已經過期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持證人身份信息變更的;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遺失、損毀的;需要在內地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其他情形。

可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關於辦理時限和證件領取,須知指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因所在地交通不便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符合加急辦理情形的,按規定予以加急辦理。

須知指出,港澳居民可以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證件,或者自願選擇通過郵寄取證方式領取證件。申請人自預約取證之日起超過12個月無正當理由未領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視為自動放棄領取證件。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