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事、公安聯動執法 打擊非法登港珠澳大橋垂釣-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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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事、公安聯動執法 打擊非法登港珠澳大橋垂釣

2020-10-20
来源:新華社

 港珠澳大橋水域是海事部門重點監管區。據新華社報道,近日,有11名「垂釣發燒友」擅自坐船到港珠澳大橋的橋墩上釣魚。內地海事與公安部門聯合執法,將非法垂釣人員全部抓獲,還收繳了26根魚竿和5箱漁獲。

 日前,港珠澳大橋海事局執法人員在巡航中發現,位於青州航道的54號橋墩處有異樣,該橋墩防撞鋼箱內竟然有多根魚竿伸出,而且箱內有人。執法人員隨即對周邊橋墩展開巡查,在另外兩個橋墩處也發現了類似情況。海事執法人員立即將有關情況上報,並和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隊開展聯合執法。此次行動共抓獲11名垂釣人員,起獲26根魚竿和5箱漁獲。執法人員在確認橋墩內部和橋樑無異常後離開。經調查,這11名垂釣人員分兩批乘船到達上述水域並登上橋墩,運送垂釣人員的船隻為黃某所有。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黃某處以行政拘留5天並罰款500元,追繳其違法所得500元。11名登墩垂釣人員態度端正,配合調查,念其初犯,公安機關對他們予以警示教育處理。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船舶擅自進入、停靠國家禁止、限制進入的水域或者島嶼的,對船舶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進入港珠澳大橋一級警戒區橋墩釣魚、在非通航橋孔滯留等行為都是禁止的。這樣的垂釣行為不僅嚴重影響青州航道的通航環境,還危及大橋和垂釣人員自身的安全。

[责任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