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灣區「港資港法港仲裁」 鄭若驊籲法律界抓緊機遇-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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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研灣區「港資港法港仲裁」 鄭若驊籲法律界抓緊機遇

2020-10-27
来源:香港商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表示,希望本港把握粵港澳大灣區機遇,以拓展法律專業服務。她說內地早前公布容許具5年執業經歷的律師、大律師可通過考試,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執業,讓年輕法律執業者可把握機遇。她說,律政司正積極探討、研究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寄語本港必須抓緊機遇,與深圳互補優勢,締造雙贏局面。

 期望可與深圳互補優勢

 鄭若驊昨以《把握大灣區機遇 拓展法律專業服務》為題發表網誌,指自去年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後,律政司一直積極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溝通,反映律政司及香港法律業界的意見和期望,意見獲得中央慎重考慮。

 剛公布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容許具5年執業經歷的律師和大律師報名考試,鄭若驊列出文件中與香港法律執業者有關的條文:一是報名人士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擁護《憲法》及《基本法》、累計5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合資格律師或大律師;二是報名參加考試的香港法律執業者,應當參加由司法部組織的有關法律知識培訓;三是考試合格的香港法律執業者,經廣東省律師協會集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以向廣東省司法廳申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四是當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

 爭取無「涉外」下在港仲裁

 鄭若驊相信,上述措施落實後會吸引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參與,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為在大灣區投資的企業提供服務,有助拓展香港的專業法律服務;同時企業可聘用他們在大灣區為其提供內地和香港的法律意見,繼而讓大灣區吸引更多投資,她形容這是雙贏。

 此外,律政司正積極探討和研究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希望在大灣區訂立民商事合同的港資企業在沒有「涉外因素」的情況下,可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約定就合同或案件的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而不會以無「涉外因素」為由認定選用香港法律或約定在香港仲裁的條文無效,這項措施如果可以成功落實,可吸引更多企業在大灣區投資。

 料可吸引更多企業投資灣區

 鄭若驊說:「早前公布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提到了推動更高水平的深港合作,以及完善法治領域跨境協作機制,健全國際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我們必須抓緊機遇,發揮所長,與深圳互補優勢,才可締造雙贏。」(記者 戴合聲)

[责任编辑:徐麒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