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昨日被警方拘捕,據了解事件疑與她拍攝《鏗鏘集》有關,指有人以不正當資料做車輛查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根據現行規定,任何人查閱所得的車牌資料,只可用作與交通事宜有關用途。
須聲明資料與交通事務有關
昨日下午3時許,警方到蔡玉玲位於清麗苑寓所搜屋,惟未有帶走任何證物,在場傳媒曾多次追問,蔡均沒有回應,稍後她被帶到長沙灣警署扣查。據了解,蔡被指以不正當資料做車輛查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案件現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蔡玉玲是港台製作人員工會前主席,目前是香港電台電視部編導,有份參與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節目。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伍曼儀表示,目前仍未掌握事件詳情,未能評論事件,暫未知警方會否搜查港台電視大樓,已派同事協助蔡玉玲。
根據現時查閱車牌要求,查閱者須剔選聲明,表明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提供的個人資料,應用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條款列明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如果故意提供失實資料,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的任何個人資料,是出於獲取金錢得益或導致當事人蒙受損失,或導致該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