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专题 > 新闻 > 香港

一男子被控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 罰款4000元

2020-11-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一名男子被裁定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觀塘裁判法院今日(5日)判處該男子罰款4000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經調查後發現該男子於2019年6至9月期間透過網上交易平台招攬客人,並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收取費用並提供匯款服務。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向海關申領牌照。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記者 唐信恆)

[责任编辑:徐麒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