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立會非無法無天地方-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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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立會非無法無天地方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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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近日接受中通社專訪指出,「立法會不是無法無天的地方,而是社會重要機構,受法律規管」,對於多名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近日被依法拘捕,他強調「不是說誰進了立法會就天不怕地不怕」。

 議員擾亂會議同屬犯罪

 警方近日依法拘捕的7男1女,包括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許智,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他們涉嫌在今年5月8日下午於立法會內會會議期間擾亂秩序,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條「藐視罪」及19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

 第17條列明,「凡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第19條同樣列明「凡任何人」字眼。湯家驊表示,兩條法例的用詞很簡單,「任何人」的意思就是議員也包括在「任何人」內。

 湯家驊續指,條例表面上是保護議員,但出發點和背後的精神,是為了避免議員受壓迫,而導致議會的公信力和可信性受損。他強調,權力及特權條例不是保護個別議員。他引述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議會上搶走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罪,即使在裁判法院脫罪,但後來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裁定若議員作出罪行中的擾亂行為,不能因特權法而獲豁免起訴。當時上訴庭判詞指,法庭有權審理觸犯「藐視立法會罪」的議員,該罪行原意是防止議會會議被干擾,指明可檢控「任何人」,即必然適用於檢控議員。

 「要根據上訴庭的判決來看現在這件事,而不是從個別議員的觀感來看」,曾擔任立法會議員11年之久的湯家驊認為,現在的個別議員,似乎以肢體碰撞、辱罵他人、甚至傾倒污穢物來體現做議員的「本分」,他表示,「我完全不能理解,完全不能接受,議會不應該是街市。」面對頻頻出現的議會衝突,他感到痛心。

 指法官不應很強政治立場

 另就社會對香港司法改革的討論,湯家驊說:「如果法官有很強的政治立場,就不適合做法官。」他認為若首席大法官發現法官做不到以專業訓練取代政治立場,「其實不應該讓他們做法官。」湯家驊表示,在司法系統中「法官是人,不是機器,即是說人會犯錯,人會有立場」。他希望法官能以專業精神優先,把各自政治立場放一旁,但如果不是每位法官都能做到,則需要上訴機制及投訴機制。他指出,香港的司法獨立是支持香港成功最重要的支柱之一,希望每個批評法庭及司法系統的人會基於事實和理性討論。

[责任编辑: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