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家居裝修承辦商 合約報價含糊-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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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家居裝修承辦商 合約報價含糊

2020-11-1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何加祺報道:消委會首次實試11間裝修工程及室內設計公司,為一個實用面積約400平方呎的單位進行全屋裝修上門報價,發現各報價單涵蓋的項目多寡不一,而且詳細程度懸殊,只有2間報價較詳細及全面,其餘9間承辦商只簡單列出/甚或沒有合約條款,做法極不理想。消委會強調,消費者要求承辦商列出的報價單越詳細、清晰和準確,越能減低工程展開後無故增加收費,令裝修大失預算的風險,又敦促業界應以嚴謹殷實的態度提供服務,以保商譽。

 條款不清易惹爭執

 是次實試全屋裝修的單位,屬於2房1廳1廚1廁的間隔,工程包括全屋清拆、鋪砌牆磚、地磚、訂造傢俬、更換全屋的門、安裝坐廁、潔具及爐具等。以10分為滿分,滿足1項準則得1分計算,11間承辦商平均得分僅為5.5分,只有2間的報價獲9分,表現最差的2間則分別只得1分及2分。

 當中,詳細列明「合約條款」是實試中最差的一環,只有2間的報價較詳細和全面,6間只簡單提及條款細則,另有3間甚至對條款隻字不提,做法不能接受。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報價和簽訂合約前,務必要向承辦商索取工程合約的條款與細則,包括工程開始及完工日期(及定義);可能影響進度、施工期及完工期的情況;後加工程的詳情及收費標準、付款方式、完工期,以至保養期的條款及細節等。

 另外,如未能在協議完工日期內竣工所衍生的費用、賠償及計算方法;任何一方終止已簽署報價單或合約的處理方法;如何處理報價單上的爭議或意見分歧,應避免口頭承諾,消費者須要求清楚列入報價單內。而是次調查中,只有5間承辦商在報價單上列明預計裝修工期。

 分期付款準則難量化

 裝修費用往往動輒數十萬、甚至過百萬元,故行內普遍接受分期付款。是次實試發現,4間承辦商以難以量化的準則訂定工程付款日期,例如「第2期40%」、「工程中期50%」等。消委會建議,可按照項目或工期分4期付款,第1期訂金不要超過總額的40%,以保障消費者不會因工程早段已「爛尾」而蒙受龐大金錢損失。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