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內或戶籍地購房方可提取深圳公積金-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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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內或戶籍地購房方可提取深圳公積金

2020-11-30
来源:香港商報網

 11月30日,深圳市公積金中心對外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等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新規對原繳存、提取政策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其中包括職工申請辦理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僅限於購買在廣東省內或者職工及其配偶戶籍所在地的住房。

 近年來,部分繳存職工通過偽造異地購房材料騙提公積金的情況時有發生。為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此次新規擬對異地購房提取範圍予以規範,深圳繳存職工在廣東省內或職工及其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住房的,方可辦理異地購房提取業務,購買其他範圍住房的將暫停受理。

 深圳市公積金中心提醒,職工家庭在規定範圍外購房,但是在深圳無房產的,仍然可以通過各自助服務渠道全程在線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每月可提取月繳存額的65%支付房租。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