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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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

2020-12-12
来源:香港商报网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於去年5月在立法會示威區與團體「保衛香港運動」爭執,其間毀壞國旗,昨被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被告須還柙至12月29日判刑,期間將為其索取教導所、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

 還柙至本月29日判刑

 裁判官黃雅茵指,片段顯示被告曾主動伸手搶國旗並折斷旗杆,再把旗幟拋到半空,屬故意侮辱的行為。黃官裁決時指,被告在國旗未折斷時已參與爭奪,且國旗是在其拉扯間折斷的。被告搶到國旗後,更走到後面空地跳起,將被撕爛的國旗高高拋起,並擲至地上。

 至於被告辯稱是因認為斷開的旗杆有危險,怕有人用以傷人才拋走,黃官指出,被告拋走國旗後,眼見有女子拾走也沒有理會,可見被告根本不在乎國旗的去向,因此其辯解並不成立,認為被告的目的為公開且刻意地玷污及玷辱國旗。

 另被告與另外2人一同搶奪屬於「保衛香港運動」的中國國旗,3人有共同目的集結,並有故意挑釁對方的行為,故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

[责任编辑:刘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