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講場】「寧枉勿縱」應對變種病毒-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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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講場】「寧枉勿縱」應對變種病毒

2020-12-25
来源:香港商报

 英國變種病毒證實流入香港,無疑為抗疫工作帶來重大挑戰。這種傳播力較前強大70%的病毒,輸入個案一宗都嫌多,更莫說是兩宗,甚至是接二連三地輸入。有鑑於此,「外防輸入」的工作誠須「寧緊莫鬆」,堵截病毒一再來港的任何空間;其中,「寧縱勿枉」的思維恐不合適,「寧枉勿縱」無疑更能確保香港免除新一波疫難。

 提高「外防輸入」標準

 香港奉行普通法法系,法律原則是「無罪假定」,若無確鑿證據就不能定罪,背後精神正是「寧縱勿枉」。對於新發現的病毒,世衛之類也一貫秉持上述原則,假如尚未證實病毒有高度傳染性,包括有能力人傳人等,就不會輕易發出最高警報。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至今,世人已深深體會其有多可怖,更莫說傳染力再增70%的變種病毒,根本毋須再觀望、再評估、再研究等等。嚴格提高「外防輸入」標準應對變種病毒,勿讓更多輸入個案發生,實是未來疫情防控的重要關鍵。

 目前的「外防輸入」標準,實仍停留在「無罪假定」層面,即唯有確定有國家出現變種病毒爆發——譬如英國,才會停止相關航班飛抵香港,及要求相關旅客強制檢疫更長時間。如果進一步收緊至「寧枉勿縱」,則只要當地存在變種病毒的風險較高,好像跟英國人流交往頻繁的歐洲以至美國,當局亦應主動先發制人,不宜被動地等當地有確鑿證據才封鎖——反過來,唯有彼方確定並無變種病毒,並採取了有效、可信的措施做好「外防輸入」,香港才應重新開啟關卡。同一道理,也適用於隔離檢疫的天數方面:在針對延長英國來港人士檢疫期至21日的基礎上,亦應「寧枉勿縱」地擴大適用範圍至歐美來港人士。

 畢竟,英國延誤向全球通報變種病毒疫情,已導致被蒙在鼓裏的香港輸入了2宗變種病毒案例;實不排除,其他地方同樣受累無奈地輸入了變種病毒。由是觀之,單單禁止英國客機肯定不足夠,尤其好些國家的抗疫工作近乎「佛系」,其中美國疾控中心便不諱言指,變種新冠病毒可能已傳入美國只是未被發現,另外專家福奇亦稱,美國出現變種病毒不會令人覺得驚奇。如果這樣,香港豈應繼續「無罪假定」視之?

 風險不可控就要主動出擊

 總的來說,「寧縱勿枉」的精神是除非100%證據,對方是無罪;現在抗疫應轉而「寧枉勿縱」,道理是只要對方的風險不低,就應以最審慎的態度應對,特別是一旦失守的話後果會非常嚴重。就如英國返港學生的情況般,當局復檢了近日11宗輸入病例,已發現2宗變種病毒,足見所涉百分率及風險之高。其實,「寧枉勿縱」並非什麼新鮮事,例如要求所有入境人士隔離檢疫14天,也是服膺了「寧枉勿縱」精神,先假設相關人士身上帶有病毒,否則就是確定該人患病才隔離了。

 所以,對待一切跟英國變種病毒有關的情況,不論是曾到訪英國的人,抑或是容許英國旅客自由進出的國家,其風險絕對比一般高,將對香港構成重大威脅,我們均應如禁止英國客機抵港般,嚴格地禁止相關客機抵港及強制相關人士延長檢疫期。

 如果說,面對新冠肺炎病毒,我們必須十級戒備;那麼,面對傳播力更強的變種病毒,則必須以廿級戒備的態度待之,包括不應等到確定100%風險才動手,而是一旦風險不可控就要先主動出擊。(李哲)

[责任编辑:徐麒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