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廣東省水利部門獲悉,粵港兩地就供水事項日前召開第十六次工作會議,會上廣東省水利廳和香港發展局共同簽署了《關於從東江取水供給香港的協議》(下簡稱該協議),自2021年1月1日起,廣東對港供水協議有調整。
據悉,該協議期限為三年,由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協議採取新的收費模式。主要內容為:重新確定了調價機制,2021-2023年基本水價分別調整為:48.8553億港元;49.5051億港元;50.1635億港元。協議的計費模式是在現行「統包總額」基礎上,增加「扣減機制」,扣減水費金額根據節省的水量乘以扣減單位水價計算得出,並從每年基本水價中扣除。應香港方面的請求,考慮疫情對香港社會的影響,為舒緩香港財政的壓力,2021年實際水價將凍結在2020年水平(即48.2141億港元)。
另悉,新的計費模式將延續到2029年,新模式有利於鼓勵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節約水資源,進一步保障對港供水安全,推進粵港兩地互利合作。(記者 李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