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續發聲撐警拘捕行動-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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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續發聲撐警拘捕行動

2021-01-1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警方上周依法拘捕戴耀廷等50多名策劃或參與所謂「初選」的人士,指他們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社會各界人士繼續發聲支持警方的行動。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相關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拘捕是合理,並非濫捕。

 葉劉:「初選」已構成犯罪

 她批評,參與所謂「初選」人士聲稱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包括財政預算案,質疑他們未看過議案就要否決,是決心迫行政長官下台,令社會混亂,就是觸犯國安法,形容圖謀「惡毒」。

 葉劉淑儀出席電視節目指出,戴耀廷所提倡的「攬炒十步曲」,講明最終希望癱瘓特區政府運作、迫特首下台、迫使中央採取強硬措施、引來外國干預,為香港帶來混亂。她指,雖然沒有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是否屬於「其他非法手段」就要視乎法庭裁決。她個人認為,所謂「初選」已屬於顛覆行為,即使目的未達都算是犯罪,正如打劫銀行即使計劃流產,有策劃的過程都算犯罪。

 葉劉淑儀表示,議員有權反對財政預算案,她和其他建制派不時都會在其他政府議案中投反對票或不投票,但都是出於善意、為市民謀福祉之下的決定,但未看過內容就明言否決,迫使特首下台,這是鑽《基本法》空子,意圖推翻特區政權機關,圖謀「惡毒」。她認為,《基本法》第51、52條有關財政預算案被否決、特首請辭的條款,原意是讓行政立法機關互相配合與制衡,讓立法會行使監察職能,不是用來顛覆政府。

 劉兆佳:發揮阻嚇震懾作用

 葉劉淑儀建議,當局訂出確實日期禁止港人持有雙重國籍,在有關日期後獲取外國籍的港人,會被視作出於自己意願而放棄中國籍,同時自動失去持有特區護照權利,也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權,和香港選舉的投票權。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警方拘捕協調及參與所謂「初選」的人士,目標並非針對不同派系的反對派,而是要捍衛香港國安法的尊嚴及發揮阻嚇及震懾作用。他認為,今次警方是有備而來,事前搜集過不少證據,內部經過詳細法律研究。他認為,戴耀廷提倡的「攬炒十步曲」,不是自我想像的東西,不只是政治口號,而是政治動員的計劃。

 至於為何否決預算案就被視為顛覆,劉兆佳認為,《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行政、立法相互制衡亦相互配合,是假設就已提出的預算案,作出務實探討才作決定,而不是預算案都未提出,便講明一定要否決,以迫使特首下台為目的,這是不符《基本法》精神,有違立法初衷。

 宋小莊:攬炒顯屬非法手段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為,國安法22條提及的「非法手段」包括「攬炒十步曲」及「初選」。他指普通法及大陸法都會將行為及動機有所聯繫,即使事件橫跨7月1日,「非法手段」已聯合在一起。他又認為,所謂「初選」本身就是非法,並非所有法律沒禁止的行為都是合法,例如選舉協調應止於內部,所謂「初選」參與者聲稱代表泛民,已是涉及誤導。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指,國安法第22條列明「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犯罪,即使有關計劃無可能落實或發生,法庭只需證明被告有相關意圖,便可以入罪。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