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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夏博義應辭大律師公會主席 中律協批涉邀境外勢力圖干預國安法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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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夏博義應辭大律師公會主席 中律協批涉邀境外勢力圖干預國安法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日前甫上任便發表不當言論,叫囂要推動特區政府修訂香港國安法,並說會以此作為游說外國恢復與香港移交逃犯的條件,續引來各方炮轟,並直指他應該辭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

斥由英政客出任荒謬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從英國傳媒《牛津郵報》報道得悉夏博義上月宣布即時辭任英國牛津市議會議員一職。梁振英回應相關新聞時批評,夏博義應該辭去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報道並提及,夏博義為英國自由民主黨一員,於2018年獲選為牛津市議員,「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位高權重,竟然是由英國的市議員兼任,香港到底是誰家天下?夏博義心向何方?這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梁振英認為,夏博義應該辭去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

陳曼琪狠批言論不負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亦批評夏博義言論不負責任,錯誤地扭曲了對國家體制及憲制秩序的認知,無視憲法地位,應立即向公眾致歉並澄清言論,否則應考慮是否勝任公會主席。她指出,夏博義的言論錯誤地扭曲了對國家體制及憲制秩序的認知,無視甚至抗拒國家憲法,因憲法第57及第58條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及行使最高立法權,香港國安法第62及第65條亦指出,香港國安法是凌駕於本地法律,香港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

言論涉觸犯國安法「煽動罪」

陳曼琪坦言,夏博義的言論等同要中央向外國妥協,以犧牲國家安全來換取條件,其實非常危險,「他其實是涉嫌邀請外國勢力干預我們國家內政,挑戰國家安全,可能會引致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她認為,夏博義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有可能會誤導公眾,讓公眾完全相信他的說話,而爭取外國或境外勢力,迫使中央修改香港國安法,即有機會墮入法網,包括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外,夏的言論亦可能會涉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

她又指,夏博義的言論一出,即引起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的抨擊,指他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是狂妄自大、傲慢無知。其後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夏博義言論屬個人意見,並非公會立場。聲明又指,該會不是政治組織,而是一法律專業團體,該會及主席致力以專業態度、正直不阿地履行其職責及宗旨,包括維護特區法治、基本法、司法獨立及司法公義,堅定不移地支持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政策。陳曼琪認為,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內容並不足夠,公會應該澄清對香港國安法的立場。

夏創辦組織收受美基金會資助

此外,夏博義亦是「香港人權監察」創辦人,該組織曾長期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財政資助,令人質疑夏博義與外國關係密切。陳曼琪指,大律師公會應該要求夏博義作利益申報,以及徹查他背景是否與外國或外部勢力有關。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