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鑪峰遠眺】貫徹均衡參與的新安排-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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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鑪峰遠眺】貫徹均衡參與的新安排

2021-03-18
来源:香港商报

 多年來,由於各種因素,香港社會對發展民主政制形成了一種誤解,即:過於推崇一人一票選舉。其實,即使在西方國家,成熟而健全的民主制度,除了普選,至少還有社會良好氛圍和具道德的政黨、政治人物。所謂「社會良好氛圍」,是指少數願意服從多數,同時,多數願意照顧少數。顯然,英國2016年公投脫歐和美國2016年、2020年兩任總統選舉,都反映至少在英國和美國這兩個西方民主政制重鎮,已喪失成熟而健全的民主制度所必需的「社會良好氛圍」。西方各國政黨和政治人物謀求政黨和個人的私利,普遍缺乏以民為本的道德,則不勝枚舉,特朗普是其中最醜惡者。今日西方世界,民主政制陷入前所未有困境。癡迷西方民主的那部分香港居民應當覺醒。

 新安排是從香港實際出發

 在如斯背景下,看十三屆全國人大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就容易理解,關於重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重組立法會的安排,是從香港實際情況出發,貫徹均衡參與的原則。

 均衡參與,在方式上,包括:香港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選委會一部分委員和立法會一部分議員;香港各功能界別的公司或團體推選行政長官選委會一部分委員和立法會一部分議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性組織的香港成員構成行政長官選委會一個新增界別,並由行政長官選委會推選立法會佔較大比例的議員。採取多種方式選舉產生的立法會,既反映香港社會民意多元,也照顧香港社會各階級、階層和界別的不同利益,從而達至實質均衡。

 均衡參與,不僅不排斥,相反,是需要主導力量。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單元,必須受中央領導和指導。行政長官選委會新增一個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性組織的香港成員組成的界別,由中央主導的行政長官選委會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並推選較大比例立法會議員,便是貫徹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

 一些人擔心,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性組織的香港成員組成行政長官選委會一個新增界別,並且,由行政長官選委會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和直接推選較大比例立法會議員,能否確保特區管治水平符合香港發展要求。

 香港管治存短板

 這個問題需要從兩方面來回答。首先,必須承認,香港至今不僅沒有充分實現「愛國者治港」,而且缺乏具才幹的政治人才。當前,必須率先克服的是前一個缺失。其次,希望有關部門在構建行政長官選委會新增界別時,盡可能選賢能者。

 必須指出,由於多種因素,香港存在着結構性的管治短板,表現在缺乏具才幹的政治人才,表現在缺乏較高水準的政策研究,表現在行政能力下降。

 「拒中抗共」政治團體及其領袖人物缺乏基本的政治常識,不知進退,也缺乏關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應有的理解,以為中國懼美英。他們是自掘墳墓。

 香港的政治團體未達到現代政黨水準,主要不在於它們是按社團或公司條例註冊成立,而在於它們對香港的發展提不出腳踏實地、高瞻遠矚的綱領和方針政策。民建聯、工聯會正在為之努力。但是,臻於成熟尚需時間。

 香港公務員必須與時俱進

 傳統公務員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香港社會急劇政治化,顯得力不從心甚至不少人陷入徬徨。提高行政能力的前提,是真正擁護基本法和真心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什麼近些年香港社會對公務員的不滿有增無減?不是他們變得愚鈍,而是他們的觀念必須與時俱進。在21世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如果還懷念20世紀的港英管治,怎麼可能發揮有效的行政?所謂「政治中立」原則,不能做拒絕愛國的幌子,不能做暗地支持「拒中抗共」政治勢力的擋箭牌。

 提高管治水平需要時間。香港經濟民生重大政策制訂需要中央指導。基於這一點,應能夠理解全國人大為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所定原則。(作者:周八駿)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