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15宗「黑暴」案覆核得直-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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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15宗「黑暴」案覆核得直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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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於網誌透露,在2018年及2019年,律政司向上訴法庭分別提出了6宗及4宗覆核刑罰的申請,但去年共提出了17宗申請,除了一宗外,其餘都是與修例風波引發的示威及暴力罪行有關。由去年至今,上訴法庭聆訊並作出判決涉及公眾秩序罪行覆核刑罰申請的案件共有15宗,律政司在所有覆核聆訊中均獲判得直。

 會研究判刑是否適當

 鄭若驊指出,在刑事案件的審判中,律政司的檢控人員擔當一個重要的角色,除了負責提出檢控外,還會協助法庭判處適當刑罰和避免犯上可導致上訴的錯誤。量刑是刑事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一直由法庭行使獨立司法權力來履行。按既定原則,律政司的檢控人員在合適的情況下和有需要時可向法庭提供資料,包括以往相關上訴裁決,但根據案例,檢控人員不可試圖透過訟辯在判刑輕重方面影響法庭。

 當法官或裁判官就刑事案件作出判刑後,律政司的檢控人員會仔細研究包括主控官的報告、相關判刑原則及法庭的判刑理由等資料,若發現「刑罰並非經法律認可、原則上錯誤、或明顯過重或明顯不足」,會在得到上訴法庭的許可下申請覆核刑罰。

 鄭若驊以一宗侮辱國旗案覆核刑罰為例,律政司經過仔細討論,認為原審裁判官在判刑原則上犯錯,而且明顯不足,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因此決定提出申請,最終獲判得直。上訴法庭指出,就侮辱國旗罪判刑時,應該考慮的因素包括:被告人的實質作為;侮辱國旗的行為是否公開;是否有預謀或經策劃下犯案;是否夥同他人犯案;是否持續侮辱國旗;及國旗的來源。

 須考慮阻嚇判刑元素

 她又提到,上訴法庭在多宗案件重申了黃之鋒案所釐清的判刑原則,強調懲罰和阻嚇的重要性,法庭在判刑時除了要對犯案者施予合適的懲罰,亦需要考慮阻嚇的判刑元素,即判刑不僅要防止犯案者重犯,亦需要以儆效尤,阻嚇其他人不要以身試法,有樣學樣來破壞或擾亂公共秩序。

 鄭若驊重申,律政司的檢控人員在刑事司法制度中肩負重大的責任,必須要確保時刻以同等的尺度、不偏不倚地秉行公義,繼續以專業精神履行職責。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