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案5被告押至下月再訊-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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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逃犯」案5被告押至下月再訊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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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12逃犯」案中有5名被告早前在內地刑滿釋放被移交香港警方,並於昨日完成強制檢疫,各自就涉及修例風波期間的刑事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各案件均押後至5月再訊。5人均沒有申請擔保,並放棄8天覆核權利,期間須繼續還柙。

各人均放棄8天覆核權利

該5人分別是黃偉然、郭子麟、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他們在2020年8月與其他7人企圖從香港偷渡至台灣,但偷渡船隻在廣東省管轄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獲,因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被判刑。

首被告黃偉然30歲,被控2020年1月在上水附近製造強力炸藥。案件應控方要求,押後至5月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次被告郭子麟19歲,被控於2019年11月,在油麻地彌敦道附近參與暴動。控方指暴動案其餘被告已轉介至區域法院,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屆時將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處理。

至於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則被控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張俊富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方申請,將3名被告8000元至3萬元的保釋金充公,辯方表示希望留待下次提堂處理。案件押後至5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责任编辑: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