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蒙面法等女售貨員判監4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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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禁蒙面法等女售貨員判監4個月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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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禁蒙面法等女售貨員判監4個月

 【香港商報訊】前年10月5日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後,有市民於黃大仙區堵路抗議立法,警方到場進行驅散。當時戴上口罩的28歲女售貨員在東頭一帶參與集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非法集結兩項罪名成立,昨被判監禁4個月。

 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曾掘磚及擺放垃圾於馬路上,其行為擾亂秩序,目無法紀,故判被告監禁4個月。另因被告戴上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其身份,而蒙面有助示威者隱藏個人身份,可以壯膽,並無顧忌地使用暴力。鍾官就此罪判被告監禁1個月,兩項刑期同時執行,被告昨共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

 毀何君堯議辦 青年改判教導所

 另外,患過度活躍症及亞氏保加症的20歲男學生於前年7月22日在荃豐中心打破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辦事處的玻璃牆。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溫紹明最初判處12個月感化令,溫官在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後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仍不滿刑期過輕,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獲批,上訴庭認為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應判拘禁式刑罰,昨改判男學生入教導所。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在Facebook發表帖文,指他收到被告朱沛恆親撰的道歉信,被告在信中表示對破壞辦事處感到抱歉及內疚,希望何君堯原諒。何遂指被告「錯而能改」,已原諒他。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