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項目將不再納入綠色債券支持範圍-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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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項目將不再納入綠色債券支持範圍

2021-04-22
来源:新華社

 記者21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央行等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新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版綠債目錄,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等高碳排放項目不再納入支持範圍,綠色項目界定標準更加科學準確。

 綠色債券是重要的綠色金融工具。為進一步規範國內綠色債券市場,近日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證監會聯合發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引導更多資金支持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實現國內綠色債券支持範圍與國際市場相關標準趨同。

 記者了解到,新版綠債目錄首次統一了綠色債券相關管理部門對綠色項目的界定標準,有效降低了綠色債券發行、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了綠色債券市場的定價效率。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質上仍屬於高碳排放項目,國際主流綠色債券標準均未將其納入支持範圍。因此新版綠債目錄不再將此類項目納入支持範圍,使我國綠色債券標準更加規範、嚴格,實現了與國際主流標準的一致。

 據介紹,下一步,三部門將加強對新版綠債目錄的宣傳推廣,引導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