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瀚獲任命為終院常任法官-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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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瀚獲任命為終院常任法官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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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關於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林鄭月娥表示,林文瀚主理上訴案件的能力全面,處理民事案件特別是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堪稱專家,認為對方將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也歡迎行政長官接受有關推薦。

讚揚林經驗豐富能力全面

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關於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作出任命。她表示,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關於任命林文瀚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林文瀚法官主理上訴案件,能力全面;在處理各類民事案件,特別是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堪稱專家。

林鄭月娥續說,林文瀚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輯錄於各種法律匯報,並在聆訊的論述及法庭的判詞當中廣受引用,而林文瀚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亦極富經驗,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張舉能表示,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他亦知悉政府將會就這項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根據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5名法官組成,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1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责任编辑: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