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罪行草案冀今年度提立會-香港商报
首页 > 新闻专题 > 今日商報 > 香港新聞

起底罪行草案冀今年度提立會

2021-05-18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政制事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政府計劃修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表示,近年社會出現「起底」風氣,猶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有必要修例。當局建議觸犯「起底」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目前已聯同律政司着手進行法例的草擬工作,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打擊「起底」罪行的修例草案。

 曾國衛表示,近年社會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猶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不但侵犯無辜市民的私隱及造成心理傷害,更影響社會和諧、製造矛盾、令社會分化。自2019年6月至今年4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接獲及主動發現超過5700宗關於「起底」的投訴個案,並曾297次主動聯絡18個相關網站、社交平台或討論區的營運商,要求移除5905條涉及「起底」的連結,反映「起底」行為十分猖獗及惡劣。為杜絕此歪風,當局建議對《私隱條例》作出修訂,以打擊「起底」行為,更好地保護市民大眾的個人資料私隱安全。

 賦私隱專員調查檢控權

 曾國衛續稱,為有效針對性地打擊「起底」行為,局方建議三方面的修訂,包括在《私隱條例》中加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的權力;和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糾正涉及「起底」的內容。他又指,「起底」罪行須包括以下元素,包括任何人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意圖或罔顧該項披露是否會令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威脅、恐嚇、騷擾或心理傷害;及該項披露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心理傷害,該人即屬犯罪。

 此外,今次修訂同時擴闊至造成資料當事人的家人蒙受心理傷害,藉此針對性地處理「起底」內容對資料當事人及其家人所帶來的創傷,加強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有關建議已經充分考慮到私隱專員在過往處理「起底」行為時面對的實際困難及條例的限制。為反映「起底」個案的嚴重性,局方建議觸犯「起底」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記者周偉立)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