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註冊修例定6月初首讀-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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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註冊修例定6月初首讀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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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生註冊修例定6月初首讀

 【香港商報訊】記者何加祺報道: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以開闢新途徑,讓合資格且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在香港執業。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表示,修例後不會改變現行醫生註冊制度,只是增加新途徑作特別註冊,政府亦會設立一個特別註冊委員會審核認可名單。條例草案將於5月21日刊憲,並於6月2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

 陳肇始指出,條例草案訂明非本地培訓醫生須符合若干條件,方可在香港正式註冊,當中包括申請人屬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並已在該等醫學院所在的任何地方取得醫生註冊資格;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後,在任何公營醫療機構(即醫管局、衛生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的醫學院)以特別註冊形式全職工作最少5年,以及獲僱主機構認為擔任醫生的5年(或以上),期間服務屬令人滿意及稱職。

 陳肇始稱,條例草案亦訂明設立一個法定的特別註冊委員會,以訂定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名單,成員包括衛生署署長或其代表、醫管局行政總裁或其代表、香港醫務委員會主席、醫專主席、本地兩間醫學院院長,以及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不多於4名成員(包括3名醫委會委員及1名其他人士)。

 特別註冊委員會將以客觀、獨立及高透明度的方式制訂獲認可的醫學資格名單,當中會考慮獲認可醫學課程的教學語言及課程內容,相關非本地醫學院的國際排名,以及其他委員會認為合適的因素。由特別註冊委員會制訂的名單會直接交予醫生註冊主任(即衛生署署長),以法律公告形式公布,並加強客觀性及增加透明度,讓家長和學生在作升學決定前能夠掌握更多資料;名單會每3年檢討一次。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