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暴動搶犯襲警 青年兩罪判囚28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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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暴動搶犯襲警 青年兩罪判囚28月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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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暴動搶犯襲警 青年兩罪判囚28月

 【香港商報訊】組織「學生歷量」於前年12月在愛丁堡廣場發起集會,期間有示威者拆毀附近國旗,引發衝突,警方向人群噴射胡椒噴霧,有人一度被制服。期間22歲青年梁嘉偉意圖「搶犯」而攻擊警員被捕,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襲警共兩罪。李俊文法官接受當日的暴動是突然發生,規模在同類案件屬輕微,只持續了20分鐘,被告亦非帶領者角色,終判囚28個月。

 案情指,「學生歷量」於前年12月22日在愛丁堡廣場舉行公眾集會,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午約5時許,一名黑衣人將大堂低庭外的旗桿扯下後迅速離去。警方上前檢獲國旗後離開,但遭一群「示威者」包圍及辱罵。期間,一名「示威者」因腳踢一名警員被捕。當該「示威者」被制服在地時,其他「示威者」繼續衝擊被圍困的警員,意圖搶犯。而梁為前線「示威者」的一員,他突然跳向警長58747,雙手推對方身體,意圖把對方撲倒在地,惟梁隨即被制服及拘捕。受襲警長在事件中受輕傷,右腕疼痛,左膝擦傷。

 李官判刑時指,考慮到梁年輕且沒案底,只是一時衝動犯案,事後亦主動向外展社工尋求協助,以加強守法意識,態度積極,就兩罪判其囚28個月。

 被告梁嘉偉,報稱無業,被控於去年12月22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5號大會堂低座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並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58747。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