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解釋兩地互認破產程序-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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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解釋兩地互認破產程序

2021-05-20
来源:香港商報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日前簽訂了《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表示,香港與內地就認可及協助破產程序達成共識,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獨特性,也將吸引更多企業在港投資。

 增債權人信心 完善投資環境

 根據《會談紀要》,容許香港的清盤人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在香港的清盤程序,內地的破產管理人亦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在內地的破產程序。

 鄭若驊昨日在網誌中表示,很多人都對公司清盤和債務重組有負面印象,但從法律層面來看,一個現代化及高效率的清盤制度有利於營商及投資。建立兩地相互認可清盤程序和相互協助清盤人的制度,可加強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

 她表示,這套由兩地共同建立的合作機制,有助增加債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進一步完善投資和營商環境。同時,合作機制還鼓勵企業多一點利用重組程序,使債權人可盡早就重組計劃達成共識,讓受財困的公司通過債務重組降低清盤機會。

 本次合作機制以試點形式與香港的程序和規則進行銜接,鄭若驊形容這是兩地司法協助的重要之舉。香港成為內地以外唯一的司法管轄區容許進行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的程序,凸顯國家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以及堅定支持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長遠而言,這也會吸引更多企業在港投資,利於香港作為企業進軍內地投資的平台。(記者周偉立)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