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促通緝「爆眼女」
【香港商報訊】記者唐信恒報道:工聯會九龍東總幹事鄧家彪與數名成員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遞信,要求警方立案調查「爆眼女」有否涉及勾結外國勢力,並發出通緝令,警方亦應調查其文宣和法律團隊。
●改革法援刻不容緩
鄧家彪提到,「爆眼女」不斷申請法援打官司,阻止警方取用其醫療報告,令人質疑她受傷程度的真確性,加上她早已不在港,惟「攬炒派」多次發起「示威」活動,趁機擾亂及破壞社會,更企圖顛覆政權。因此,他促請警方必須徹查「爆眼女」及是否有團體暗中操作,藉此發出大量假文宣有組織地抹黑警方、撕裂社會。
工聯會社區幹事余邵倫認為,「爆眼女」事件揭露法律援助被濫用。他引述《法律援助條例》第10條(3)(D),列明申請人作出申請後曾離開香港,並連續6個月逗留在香港以外地方,可拒絕給予法律援助。
余邵倫續指,批出法援前要經過經濟資格審查及案情審查;「爆眼女」案之前有一宗司法覆核案已敗訴,雖然她仍堅持上訴,惟最後失敗告終,負責批准案情審查的法援署官員浪費納稅人金錢,假如當中涉及不適當運用公帑,理應問責;倘若法援署官員明知她已離境仍批出法援,就更應該問責。他認為,改革法援制度刻不容緩,以杜絕被濫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