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制條例昨刊憲實施-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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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選制條例昨刊憲實施

2021-06-01
来源:香港商报网

 記者馮仁樂報道:《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昨日正式刊憲生效。政府發言人表示,這一條例旨在落實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定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及香港一系列有關公共選舉的改善措施。完善特區選舉制度將為「愛國者治港」全面落實提供堅實保障,讓香港重回發展正軌,「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妥善籌備和舉辦未來3項選舉

 發言人續說,特區政府將按照修訂的相關選舉法例,妥善籌備和舉辦接下來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立法會換屆選舉和特區行政長官選舉,並將一如既往地與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事務處緊密合作,致力於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舉行。

 今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工作便正式拉開帷幕。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訂案,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作出系統修改和完善。

 特區政府爭分奪秒於4月13日將《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刊憲,4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立法會法案委員會4月17日召開首次會議,對條例草案相關細則詳加研究;5月3日,法案委員會完成條例草案審議工作;5月26日,條例草案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5月27日,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高票通過。

 特別選民登記安排今日展開

 另外,由於《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已刊憲生效,選舉委員會(選委會)、選委會界別分組和立法會功能界別的組成都有主要的改動。為讓選民登記資格受影響及新符合登記資格的個人和團體處理其選民登記事宜,特別選民登記安排由今日展開,直至7月5日結束。

 在選委會當然委員方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委員,應填妥REO-EC(X1)表格及由香港友好協進會有限公司提交登記表格;有關指明人士(一般為各界別分組中擔任指明職位的人士),應填妥REO-EC(X2)表格;有關指定人士(在特定情況下,指明人士可指定另一名在有關團體內任職的人登記為該界別分組的當然委員)則應填妥REO-EC(X3)表格。

 所有符合資格登記為選委會界別分組投票人的個人和團體(不論現時是否已經登記為界別分組投票人),都必須在7月5日或之前提交登記申請,方可獲納入2021年的選委會界別分組臨時投票人登記冊。個人申請人應填妥REO-SS(I)表格;而團體申請人則應填妥REO-SS(B)表格。有關團體的管治單位必須在同一表格上委任獲授權代表,為該團體(如成功登記)在選舉中投票。

 功能界別選民須檢視有否變動

 在功能界別方面,已登記的現有功能界別個人和團體選民,如在《條例》生效後不再符合原來界別的登記資格、或原來登記的界別已被刪除,而有關的個人和團體符合其他功能界別的登記資格,則可在7月5日的限期或之前提交登記申請,登記於一個其符合資格的功能界別。

[责任编辑:徐麒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