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前學生會會長 區倬僖判囚6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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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前學生會會長 區倬僖判囚6個月

2021-06-0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前年10月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於旺角堵路期間被捕,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全部13項控罪罪名成立。裁判官葉啟亮昨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指集結範圍大,發生於「示威」浪潮高峰及《禁蒙面法》重大爭議下,快速演變成暴力事件風險高,蒙面亦可壯膽,毫無顧忌使用暴力。區倬僖終被判囚6個月,21歲學生、49歲機電工程署前主任及兩名20歲學生分別判囚6至8個月。

 葉官指罪行情節嚴重,判刑須考慮公眾利益,判處嚴厲阻嚇刑罰,個人求情因素相比下微不足道,要將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制止於萌芽時,故不可單單考慮犯案後果。

 葉官續指,案發於前年10月,公眾秩序受影響高峰期,在《禁蒙面法》出台引來重大爭議下,非法集結快速演變成暴力事件風險高,故非法集結罪判囚6月。葉官又指案中各人均以物品掩面,令人難以辨識身份,可以壯膽毫無顧忌地使用暴力,故此罪判囚1月,眾人管有行山杖、膠索帶及噴漆等多項物品,各判囚2個月。葉官最後指21歲學生謝煒洛高舉鐵通打向警員頭部,擋格下造成肩膊疼痛,鐵通不短不輕,可招致嚴重傷害,具風險造成漣漪效應,判囚4月;49歲機電工程署前主任胡耀生雙手拉警員雙肩,阻止其制服區倬僖,判囚3月。除襲警及阻差辦公罪外,其餘控罪同出一源故刑期同期執行,判眾被告監禁6至8個月。

[责任编辑:黄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