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葉珮如報道:立法會大會昨日審議並三讀通過《2021年不停車繳費(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會議上不少議員支持不停車繳費,認為有助改善塞車情況,但擔心隧道收費員將被淘汰。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不停車繳費不但便利駕駛人士,亦可騰出收費廣場空間作其他用途,局方將在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新規例,建議將繳付隧道費的寬限期,由7個營業日延長至14個營業日。
議員認為有助改善塞車
昨日會上,大部分議員均支持不停車繳費,認為有助改善塞車情況,但擔心隧道收費員將被淘汰,影響生計,希望特區政府提供協助;又有議員建議豁免小巴及的士的隧道費,以鼓勵市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陳帆表示,不停車繳費系統不但便利駕駛人士,亦可騰出收費廣場的空間可以作其他與交通有關的用途,令其他出行的市民受惠。在聽取業界及持份者的意見後,於條例草案獲通過後,特區政府將在《道路交通條例》下訂立一條新規例,將繳付隧道費的寬限期由7個營業日延長至14個營業日,並計劃在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新規例。
促營辦商助收費員轉職
他強調,相關政府部門陸續進行各項籌備工作,以期在2022年年底起,漸漸在各條政府收費隧道和青沙管制區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他又指,局方關心可能因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受影響的現職員工,運輸署一直有與各隧道及青沙管制區的管理、營運和維修營辦商密切溝通,會鼓勵營辦商協助收費員及其他相關員工轉到合適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