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美籍銀行律師涉嫌2019年12月在銅鑼灣襲警,案件早前審結,銀行律師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林希維昨於東區法院指被告於警員躺在地上後仍然繼續施襲,形容行為暴力,亦有可能促使更大規模的騷亂,終判被告監禁4個月2星期。
法官斥被告行為暴力
林官判刑時指,被告拉跌受襲警員後,仍然繼續打其右手、左胸等部位,甚至踩他肚部,導致該警員多處受傷,直斥其行為暴力,對公眾秩序構成嚴重威脅,法庭絕不能容忍。案發地點雖然並非示威現場,但乃繁忙的港鐵站,被告行為會增加潛在暴力風險,或會造成更大規模的騷亂。
林官認為本案所涉行為比區諾軒等襲警案例嚴重,又引用案例判詞指,法例有責任保障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免受傷害,否則法律及公安秩序會受危害,法庭須判處具懲罰性及阻嚇性的刑罰。
37歲被告Samuel Phillip Bickett被控於前年12月7日在銅鑼灣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俞樹生,而交替控罪則指被告同日在銅鑼灣港鐵站近F出口梯間襲擊上述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