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送貨員認去年旺角暴動判囚3年-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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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送貨員認去年旺角暴動判囚3年

2021-08-2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22歲兼職男送貨員去年年初二晚在旺角帶領約30名所謂「示威者」堵路,辱罵並以強光照射警員,再作勢投擲椰子。男送貨員昨早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暴動兩罪,其餘兩項襲警、一項拒捕和兩項無票進入及乘搭列車罪則存檔法庭。法官姚勳智指被告犯案時為領導角色,帶備揚聲器到場叫罵,又帶電筒以強光照射警方,可引致非常嚴重及不可收拾的後果,被告終判囚3年。

 姚官覆述案情指去年1月26日農曆年初二晚上,警方反對在旺角舉辦「勿忘魚蛋  捍衛本土」公眾集會,惟仍有大批市民到旺角活動。當晚砵蘭街近朗豪坊外設有多個流動熟食小販包括椰子攤檔,晚上約11時約200名所謂「示威者」在場集結堵路,阻塞交通,在砵蘭街近亞皆老街交界有30名所謂「示威者」排出傘陣與防暴警察對峙。被告當時全黑衣戴「V煞」面具,在傘陣後以揚聲器大聲叫罵,令其他所謂「示威者」情緒高漲加入叫囂,被告又舉起手電筒以強光照射警方防線。

 ●法官指被告屬領導角色

 警方警告散去不果,被告與所謂「示威者」討論後拉起面具,繼續高叫「港獨」口號,身旁有人以雷射裝置射向警方,群眾又以「人鏈」方式阻擋一輛私家車行駛。被告其後大聲指示其他所謂「示威者」「去個紙皮箱度椰子來掟X班死黑警!」被告連同其他人隨即拿起椰子作勢準備。

 姚官判刑指控罪非常嚴重,被告犯案時為領導角色,帶備揚聲器到場叫罵,令現場人士情緒高漲,又帶電筒以強光照射警方。姚官續指暴動規模不算很少,為時不長,應判刑阻嚇,以5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求情、認罪等各項因素,減刑至3年。而涉案非法集結中被告帶頭辱罵警方,可引致非常嚴重及不可收拾的後果,以2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20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被告終判囚3年。

[责任编辑:罗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