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談電檢條例 內容「過火」才被禁-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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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談電檢條例 內容「過火」才被禁

2021-08-29
来源:香港商报

 邱騰華談電檢條例

 內容「過火」才被禁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特區政府早前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以完善規管制度,確保更有效地履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責任,防範及制止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表示,電影有很大影響力,如果被利用作為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家、顛覆政府等活動的媒體,必須要禁止。他強調,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會保護言論和創作自由,但兩者需要有平衡。

 政府的主要立法建議中,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的上映是否會不利於國家安全,提供明確法定依據讓檢查員就電影作出決定時,充分考慮國家安全的因素。邱騰華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說,電影有很大影響力,而且深入民心,世界各地都有相關的做法。他認為本港經過不同社會事件後,當局必須防範於未然,而香港國安法也列明,政府必須防範及制止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近期400套電影送檢僅一部被禁

 邱騰華續說,今次修例並非修改電檢制度,而電影送檢後,同樣會經過評級。他說,最極端情況,是如果影片內容有違法信息、「過火」,才會被禁止。他強調,香港國安法有保障言論自由,必定會平衡國安及創作自由。自今年6月修訂電檢人員行政指引後,有超過400套電影進行送檢,其中只有一部電影被當局拒絕批准上映。

 被問及提高上映未獲核准證明書電影的罰則至最高監禁3年及罰款100萬元,邱騰華回應道,有關罰則自1999年以來沒有更新。他說,今次是順帶增加罰則,與香港國安法無關。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本月24日通過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於本月27日刊憲,並將於9月1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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