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醫院官網8月31日發布公告,面向香港招聘2名中醫師。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面試」進行,經考核錄用的,其職稱考評、崗位聘用、考核獎懲、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職稱考評等實行醫院內同等待遇,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租用深圳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據透露,該院將於10月15日前完成考核錄用並公布。
穗深珠招錄12名港澳註冊中醫師
日前,大灣區內地公立醫療機構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工作通報會確定,廣州、深圳、珠海3個城市共7家中醫醫療機構首批開展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計劃招錄12名香港、澳門註冊中醫師。其中,深圳市中醫院、深圳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深圳市寶安純中醫治療醫院,以及深圳市光明區中醫藥傳承發展研究院等4家深圳醫療機構入選。
為入職人員購買「五險」
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門註冊中醫師,要求是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符合在CEPA框架下允許具有在香港、澳門合法執業資格且持有有效執業證明等赴內地開展行醫的條件。同時,要求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愛國愛港愛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與崗位需求相符的專業背景、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試點明確,經考核錄用的,其職稱考評、崗位聘用、考核獎懲、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職稱考評等實行機構內同等待遇。
港澳中醫師入職後,機構將按照機構內職工的繳納標準,為入職人員購買「五險」。其中,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在購買後即可享受相應待遇;養老保險在購買後,其繳費年限可以累積,並在內地各省市轉移繳費紀錄。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內地有關規定執行。
助建大灣區中醫藥高地
去年10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年)》。本次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該方案的具體舉措,並首次對內地公立醫療機構招聘港澳中醫師的相關待遇進行明確。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朱海東表示,此次在廣東開展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為港澳中醫師提供大灣區公立醫療機構的診療環境,並鼓勵其參加師承教育和繼續教育,有助於港澳中醫藥人才培養,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帶動粵港澳地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記者 林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