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強化基層單位重大疫情防控職能-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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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強化基層單位重大疫情防控職能

2021-09-03
来源:中國新聞網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2日在官網發布《關於全面推進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通知》政策解讀,到2021年底,全省各村(居)民委員會均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接受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工作指導。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民政廳等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通知》,部署全省各村(居)民委員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

 總結廣東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防控經驗,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認為,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十分必要且迫切,此舉有利於加快構建完善公共衛生基層治理體系,協同加強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防控,築牢基層公共衛生防護網、隔離牆。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上述通知解讀認為,在各村(居)民委員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一方面能夠發揮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在疫情防控中人員摸排、小區封閉管理、居家隔離對象監督管理、民眾生活需求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政策宣傳等作用。另一方面,着眼長遠,能整合基層各方力量,宣傳國家衛生政策、普及健康知識、支持傳染病防控工作,提升基層公共衛生治理水平。

 上述公共衛生委員會主任由一名主管衛生健康工作的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擔任,辦公場地設在村(居)民委員會,協調社區服務站或村衛生站(室)、物業服務企業、轄區單位、村(居)民代表及樓(棟、單元)長和社區志願者等作為專(兼)職委員。

 上述公共衛生委員會主要承擔六項基本職責,包括發揮協調各方作用,配合做好重大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做好轄區內公共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和動員,協助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疫苗接種、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收集報告涉及疫情等衛生健康重要信息等。

 其中,在做好重大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方面,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要做好重點人員落地核查和做好健康管理措施,配合「三人小組」對公安部門推送涉疫重點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及早發現並上報疫情在村(社區)傳播擴散的風險隱患和防控漏洞;配合對密切接觸人員和高風險人員進行核查,落實人員隔離、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送醫治療、終末消毒、場所封閉等防控措施;會同屬地公安機關組成服務團隊,對納入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加強管理服務;協調保障民眾就醫、水電網絡通訊和生活必需品供給等需求;對出現相關疾病疑似症狀的人員,協助及時聯繫120救護車送醫排查等。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