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實施高校畢業生志願服務鄉村振興行動-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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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實施高校畢業生志願服務鄉村振興行動

2021-09-03
来源:新華網

 近日,廣東實施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廣東高校畢業生志願服務鄉村振興行動(以下簡稱「志願服務鄉村振興行動」)。為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到鄉村工作,積極投身鄉村振興,2021 年度「志願服務鄉村振興行動」計劃實施規模 1000 人,主要面向三類高校生,可登錄微信小程序 「粵省事 」的「群體服務 - 志願者服務」頁面進行報名。

 本次行動招募對象主要為自願到農村基層工作的普通高等學校 2021 年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以及符合廣東省擇業期政策的往屆畢業生。根據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安排,以粵東粵西粵北地區 12 市、肇慶市以及惠州市龍門縣的鄉村為重點,按照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圍繞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五大方面,凸顯基層服務導向,服務內容涵蓋鄉村規劃和產業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推廣、農業技術推廣等方面。服務期原則上為 2-3 年。

 崗位類別包括鄉鎮黨政群機構、鎮村公共服務機構、駐鎮幫扶工作隊、村居「兩委」等辦事員(助理)。專業對口的志願者,可到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區、高素質農民培育示範基地、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農業龍頭企業、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機構等從事專業技術服務。2021 年招募的志願者原則上安排在駐鎮幫扶工作隊工作。服務地點具體包括: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惠州龍門縣的鄉村。

 據悉,「志願服務鄉村振興行動」是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的專項之一,按照《關於印發 <2021-2022 年度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山區)計劃實施方案 > 的通知》(團粵聯發〔2021〕18 號)規定,志願者根據實際服務年限享受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就業、創業、升學等優惠政策。同時志願者將享受一系列服務保障,在補貼方面,按照每人每月 2300 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每人每年 1000 元的標準發放交通補貼(分兩次發放)、每人每年 500 元的標準發放節日補貼;為志願者繳納社會保險、購買商業保險;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服務單位為志願者提供適當的補助,提高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