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曉
對未成年人來說,要遠離煙草產品,立法規管正是能讓該煙草產品成為監管對象,給便利店和報販一個拒絕向未成年人售賣煙草產品的理據;立法規管加熱煙,更能阻止未成年人從不同途徑取得和接觸加熱煙。
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對《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辯論得如火如荼,委員會多名議員現正審議特區政府提出的條例草案並同時提出修正,爭論點包括支持全面禁止電子煙,並規管加熱煙,分階段進行,對電子煙、加熱煙兩種不同產品分開處理,採取不同的立法方式。其實,「識途老馬」煙民已可在市場上不同渠道購得另類煙草產品,部分加熱煙以色彩繽紛的外殼和不同果味作招徠,令人憂慮。
現時有煙民轉食加熱煙等另類煙草產品,香港特區政府須考慮修正現時的條例草案,宜把加熱煙也列作受監管對象,在立法規管後,讓煙民可在公開合法途徑購買產品,有效遏制黑市買賣,繼而可確保加熱煙及加熱配件符合安全標準。
有科學研究指出,加熱煙性質較接近傳統煙草產品,是透過加熱而非燃燒煙草,所產生的有害及潛在有害化學物質大幅減少,換言之,加熱煙和電子煙是兩種不同產品,採用不同的原理和技術,並針對不同市場的用家;而加熱煙或可解決傳統香煙引致的火災及氣味問題。
青少年是社會持份者,是未來棟樑,社會應讓煙草產品在他們的生活絕跡,規管加熱煙可保護青少年,他們不能夠再在商販手中獲得煙草產品,如果現時不立法規管,是蹉跎立法最適當的時機,日後將更難透過法律杜絕青少年接觸黑市煙草產品。現時的條例是禁止加熱煙的買賣,卻沒有對加熱煙的使用設限,條例如虛設。
其實,食物及衛生局宜調整官僚思維邏輯,應該修改審議中的《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全面禁止電子煙,並把加熱煙納入現有法例一併規管,再透過法例強制要求煙草產品商必須在煙草產品包裝上加上警告字句和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