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強調陳同佳事件主導權在台方-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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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強調陳同佳事件主導權在台方

2021-09-2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近2年,至今仍未到台灣自首。保安局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現時解決事件、批准陳同佳赴台承擔法律責任的主導權在台灣當局。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許陳同佳赴台,案件便能得到了結。

  指法例不容許強行「送人」

  「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在中秋節當日發放錄音,表示已經是第四個中秋沒有和女兒一起度過,仍然痛心難過,希望特區政府重新考慮讓案件在香港審理,令案件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得到解決。

  保安局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出,特區政府一直希望陳同佳可盡早赴台承擔法律責任,這點由始至今都沒有改變。不過,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中國台灣,而本港法律亦只容許當局就針對某案件展開刑事偵查而取得的證據用於該香港案件。保安局表示,特區政府必須依法辦事,而香港現時沒有法例容許政府強行將陳同佳送到台灣,政府亦沒權就自首的事代陳同佳作決定或安排。

  籲台方勿再政治操弄

  保安局強調,案件發生在台灣,台灣當局已掌握有關案件的主要證據,包括法理鑑證、閉路電視紀錄等。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許陳同佳赴台,案件便能得到了結。特區政府多次指出,現時解決事件、批准陳同佳赴台承擔法律責任的主導權在台灣當局,只要台灣當局作出批准陳同佳入境的決定,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處理事件。

  陳同佳涉嫌於2018年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惟台港間未簽署引渡協議,陳同佳無法被引渡至台灣接受調查。事件觸發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其後引發社會風波。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