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指國安法無礙司法獨立-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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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指國安法無礙司法獨立

2021-09-2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近日在香港律師會會刊《香港律師》以「在普通法下保持繁榮安定」為題撰文,指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生效及實施後,秩序得以恢復,香港重新成為一個包容、理性和穩定的社會。她強調香港國安法沒有以任何方式干涉司法獨立,非但沒有針對合法商業活動,更提供有利營商和投資的穩定環境。她指出,香港一直穩佔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有賴於獨立的司法機構所支持的成熟穩健法律制度和法律基建,香港必將在普通法下保持繁榮安定。

  港具獨特普通法優勢

  鄭若驊表示,普通法其中一個優勢,是該制度大致以法律原則為基礎,又能適應社會價值和環境的變化;既具備確定性及可預期性,又能靈活應對商業變化的需要。香港是世界上唯一擁有真正英漢雙語普通法體系的司法管轄區,也是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普通法的發展,無疑會充分考慮香港獨特的社會價值觀和營商環境,體現香港作為內地以外最具中國特色的城市和中國以內最國際化的城市。憑藉普通法體系,香港享有獨特優勢,可以從事與中國內地往來的中間業務,促進境內外資本流動和投資。她認為,普通法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基礎,有助於落實基本法,保持香港的繁榮安定。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成為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十四五」規劃亦重申了這一目標。這些國家政策為香港法律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並正在逐步實施。僅舉幾例,香港律師現時可以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在大灣區從事內地法律事務;在前海(相關範圍或會擴大)註冊的香港企業,即使沒有涉外因素,也可以選擇香港法作為其合同的適用法律。

  有利營商及投資環境

  她表示,與最高人民法院達成的獨有安排,將促進使用香港法律和選擇香港作為解決爭議的地方,不論是法院還是仲裁地。這將為選用香港作為交易或爭議解決中心者,提供更佳保障和確定性。因此,儘管一些人對香港作出挑戰、威脅和不公平的批評,但隨社會恢復秩序和穩定,香港的健全法律制度和普通法、商業和投資環境絲毫無損,繼續欣欣向榮。

  此外,鄭若驊在文中駁斥針對香港國安法的批評,強調香港國安法沒有以任何方式干涉司法獨立,它的域外管轄權亦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她認為部分人對誤墮法網的懼怕並無根據,重申香港國安法非但沒有針對合法的商業活動,更提供了有利營商和投資的穩定環境。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