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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向法院提請壹傳媒清盤 指循公司條例並符合公眾利益

2021-09-29
来源:香港商報網

 特區政府29日宣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按《公司條例》賦予的權力,向原訟法庭提交將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的呈請。根據司法機構網站資料顯示,上述案件已定於今年12月15日在高等法院提訊。

 特區政府表示,根據該條例第879(1)條,財政司司長可以提請將一個法人團體清盤,如果他按任何指明材料以公眾利益,認為某個可以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清盤的法人團體應予以清盤,則他可提出清盤呈請。

 港證監廣泛查詢搜證

 財政司司長在7月28日經考慮公眾利益,根據《公司條例》第841(2)和(3)條,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審查員於9月14日提交中期報告,財政司司長考慮後認為出於公眾利益,須將壹傳媒清盤,因此決定向法院提交呈請。

 此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按《證券及期貨條例》對壹傳媒進行廣泛查詢,並將從中取得與呈請有關的重要資料和證據交予財政司司長。證監會根據所得資料和證據,也相信將壹傳媒清盤符合公眾利益。

 事實上,壹傳媒近年屢次涉及違法行為。其中,該公司在5月26日公告中聲稱,公司流動資金充裕,可應付由4月起18個月的運作,但當保安局局長於6月17日凍結其3間子公司約1800萬元銀行結餘,壹傳媒在不足1星期內宣布其中1間主要子公司的出版業務需要終止。同時,壹傳媒也未能依照上市規則公布其初步年度業績,其後在7月22日作出公布,首次披露公司於4月1日提前向前主席及主要股東償還1.5億元貸款,令公司現金結餘驟減。根據壹傳媒過往年報,有關貸款應該尚有相當長時間才到期。

 高層身負多項控罪

 另一方面,壹傳媒多名高層人員身負多項控罪。2020年8月,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等罪,出動逾百警力搜查壹傳媒大樓,檢走近25箱證物,當日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層人員,及至12月2日,黎智英往旺角警署報到時被扣查,與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被控1項欺詐罪,黎智英其後被加控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今年5月14日,保安局根據香港國安法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到6月17日,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為由,先後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包括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總編輯羅偉光、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突擊搜查《蘋果日報》大樓,檢取多部電腦主機,並凍結壹傳媒3間附屬公司(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約1800萬元資產。(記者馮仁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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