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國安法教育 公僕理應帶好頭-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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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國安法教育 公僕理應帶好頭

2021-10-1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評論員 蘇信

 公務員事務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將香港國安法納入新聘公務員的考核範圍,預計明年年中落實。全面落實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政府的責任,也是每一位市民的共同責任,進一步強化國安法教育,是提高社會各界國安意識和守法意識的應有之義。公務員隊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骨幹,肩負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服務社會的職責,理應充分掌握國安法的主要內容,帶頭在全社會推動國安法教育,配合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香港國安法第九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第十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可見,香港特區政府作為第一責任主體,須積極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推進國家安全教育,而公務員隊伍作為特別行政區重要管治力量,必須真心誠意支持行政長官領導下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有責任推動增進各界對國安法的認識。

 公務員帶頭積極學習,深化對國安法的了解,才能協助政府做好落實國安法的工作,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為確保新聘的公務員對國安法有基本的認識,公務員事務局將國安法考核測試成績定為入職條件,是理所當然。正如特首林鄭月娥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表示,香港須增強公務員對憲法及香港特區基本法的了解,鞏固他們的國家觀念,加深他們的大局意識,以便他們在履行職務時,自覺維護國家安全。

 修例風波期間,有極少數公務員違反操守,悖逆忠誠,明目張膽參與反政府行動,公開成立工會與政府打對台,甚至參與黑暴,嚴重衝擊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隨着香港國安法實施,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制度建立並付諸實施,公務員團隊的害群之馬已被清除,現時所有在職的公務員已全部完成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展現煥然一新的精神風貌。香港正處在由亂及治、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新形勢下,公務員熟悉國情,增強國安意識,才能更好地促香港發展、助民生改善。

 中聯辦在國慶期間深入基層,落區聽取市民最為關注的切身困難和訴求,傳遞中央對香港的關愛,提升港人的國民身份認同感,正是很好的國情國安教育示範。值得肯定的是,政府和社會各界推動國情國安教育,已初步見到成效。教育局已公布國安教育的課程框架、推出公民及社會發展科等,同時加強教師培訓;多所大學在新學年將國安教育列入必修通識課程;升掛國旗成為全港中小學的規例等,今後特區政府應採取各種必要措施,持續加強國家安全的宣教,讓國家安全意識真正深植人心,推動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

 頂圖:港府此前為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舉行維護國安講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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