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開徵求意見:配套幼兒園要與所在住宅小區同步交付使用-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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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公開徵求意見:配套幼兒園要與所在住宅小區同步交付使用

2021-11-09
来源:深圳新聞網

    昨日(8日),廣東省教育廳向社會公開徵求《廣東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修訂稿)》(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公眾可於2021年11月16日前向省教育廳提出意見。兩份意見總共進行了46處修訂。兩份文件擬於2022年1月1日起落地施行。

    普惠性幼兒園要設立專用賬戶

    《辦法》明確了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定義。其是指接受政府支持,具有辦園資質、面向大眾、收費合理、辦學規範、質量有保障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辦法》指出,普惠性幼兒園要按要求設立專用賬戶,對財政補助經費實行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並接受審計。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須符合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衛生標準、安全標準等要求,並達到縣(市、區)級以上有關部門規定的辦園標準。

    《辦法》明確,新建、改擴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地方人民政府應按照與公辦幼兒園同等原則,以劃撥等方式給予用地優惠。保障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職工在業務培訓、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園教職工同等權利。

    收費方面,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最高標準可按照類別設置2-3檔,每一檔收費區間不高於20%。在達到認定標準基礎上,辦園質量較優、群眾滿意度高、教師流動率低,且全園教師平均工資達到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最高標準方可設置為最高檔次。

    幼兒園要與所在住宅小區同步交付使用

    在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方面,《意見》指出,住宅小區開發總量不達4500人(每戶按3.2人計)的零星開發的商品房項目、保障性住宅項目和舊城區改造項目,根據規劃標準和區域居住人口測算生源數量,按照住戶千人學位數不低於40座以及幼兒園服務半徑要求,結合實際另行規劃預留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

    每4500人或以上人口區域內,預留一所3個班或以上(每班按30座計)規模的幼兒園建設用地。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設用地和出入口,具體設置應達到相應標準,並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生育政策、區域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等因素,適當提高幼兒園建設規模。

    其中,4500人-6000人應設置6個班級,6000-9000人需設置9個班級,9000-12000人需設置12個班級,超出1.2萬人的住宅小區應分設2所以上的幼兒園。

    沒有達到配建標準要求的住宅小區,需承擔與其居住區人口規模(戶數)相適應的配套幼兒園建設與用地成本,解決其新建住宅區內適齡幼兒的學位需求。對非成片開發用地的零星住宅建設或組團開發區域,規劃居住用地住宅建築面積達不到配建標準要求的小規模小區,可以多個小區規劃共建一個配套幼兒園,依需布局在其中較大區塊內。

    城鎮新建住宅小區要按標準足額預留幼兒園建設用地。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由居住區開發建設單位配套建設,並保證配套幼兒園建設與所在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必須舉辦為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舉辦為公辦幼兒園。(圖源深圳特區報)

[责任编辑:杨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