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破壞港鐵設施 男生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囚40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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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港鐵設施 男生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囚40月

2021-11-10
来源:香港商報網

    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前年8月31日遭「示威者」破壞部分車站設施,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港鐵事後報稱兩站損失共約109萬元,警方3個月後於住所拘捕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男學生昨早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暴動罪,其餘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罪則獲准存檔法庭處理。法官姚勳智判刑指被告當時手持拐杖敲打地面挑釁,「示威」群眾襲擊乘客行為完全漠視法紀,破壞公共安全,判被告監禁40個月。

 糾黨刑毀地鐵站設施襲擊乘客

 被告溫嘉霖承認於前年8月31日,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姚官判刑指暴動罪行非常嚴重,數十名「示威者」惡意破壞港鐵站設施,招致損失逾100萬元,「示威者」襲擊乘客行為漠視法紀,破壞公共安全,被告手持拐杖敲打地面挑釁,屬前線「示威者」,角色主動情節嚴重。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節省法庭時間,兩罪各判囚32個月,其中8個月分期執行,共囚40個月。

 案情指,前年8月31日晚上約10時半示威者湧入旺角站大堂,以鎚子、金屬座等損壞客務中心、閘機及閉路電視等。7分鐘後被告與其他蒙面「示威者」共同破壞車站控制室外設施,致玻璃窗破裂,有「示威者」刺戳防盜眼時,被告站在旁邊。警方進站後,20多名「示威者」包括被告衝入太子方向列車首節車廂,有「示威者」阻礙車門關閉,引起乘客不滿投訴,「示威者」不斷指罵男乘客Y等,其後有人伸右手掌摑Y致眼鏡掉下。

 列車10時42分到達太子站,「示威者」離開車廂破壞月台設施包括閉路電視,有「示威者」繼續指罵挑釁乘客Y及另一名男乘客X。10多名「示威者」其後再次衝入車廂,用長棍、警棍等襲擊X和Y,有人用力拉扯X,從後箍頸,用硬物擊打,雨傘戳頸致刮傷,又有人以彈叉射擊X。被告期間右手手持拐杖敲打地面挑釁,向X和Y指罵,粗言命令2人走出車廂,最後有人以滅火筒噴向車廂,不斷向白煙瀰漫車廂投擲雨傘雜物。女乘客Z目睹襲擊事件,以電話拍攝片段,遭「示威者」阻擋並強行搶去電話,扔到另一邊。Z追截「示威者」時遭推向幕門致玻璃損毀,眼鏡掉落被人踢落月台空隙。被告於11月30日在住所被捕,家中搜獲案發所穿黑衣。港鐵工程師事後評估,旺角站和太子站損毀涉及金額達81萬元和28萬元。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