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11日,韓國「N號房」創建人文某終審獲刑34年,「N號房」主犯趙博士的共犯姜某終審獲刑15年。
大法院第一庭11日駁回文某上訴,維持二審原判。二審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強制猥褻等罪名,同時判處N號房群主文某身份信息對社會公開、通報10年,限制在兒童青少年機構和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佩戴定位監控電子腳鐐30年。
文某涉嫌於2017年1月至去年初先後1275次唆使、脅迫21名未成年受害者自拍並發送不雅視頻、圖片,以供其製作和收藏。文某在截至去年1月的一年時間裏,在Telegram上開設聊天室,散布3762份性剝削視頻。文某還恐嚇受害者父母,並脅迫受害者在身上刀刻指定字樣,與6名共犯串通唆使未成年人實施性暴力並製作性剝削視頻。
大法院第一庭還駁回了「博士房」二號人物姜某的上訴,維持二審原判。姜某涉嫌於2019年9月至11月同主犯趙主斌共謀,脅迫包括7名兒童、青少年在內的18人拍攝、製作性剝削視頻,以牟利目的在Telegram「博士房」銷售、傳播,並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和組織犯罪團夥等罪名被起訴。
姜某自「博士房」開設初期起協助趙主斌管理、運營。檢方認為,「博士房」團夥以犯罪為目的分工協作,指定內部規則,不只是單純分享淫穢信息,認定其為犯罪團夥。大法院終審判處趙主斌42年有期徒刑後,當天同樣認定姜某組織、運營犯罪團夥的罪名成立。
姜某和趙主斌因脅迫女性提供自拍裸照於去年4月被另行起訴的案件目前正在一審審理,據此預測二人的刑期還將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