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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公校新聘任教師《基本法》測試要求細節

2021-11-11
来源:香港商報網

    教育局今日(11日)向全港公營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發出通告,公布由2022/23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的要求及相關細節。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基本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是學校課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須予以加強。教師必須正確理解《基本法》,才能啟迪學生,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建立他們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正面態度。就此,除教育局及教師培訓機構持續加強《基本法》培訓之外,新一份《施政報告》亦已明確指出由2022/23學年起,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

    發言人指,屆時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轉校教師、以現金津貼支薪轉為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及月薪臨時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方可獲考慮聘用。這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為配合上述要求,教育局會於2022年1月及2月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有關測試結果只適用於2022/23學年的新聘任教師。有關《基本法》測試的內容及形式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的安排,時間為20分鐘,如在15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即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如有關教師曾參加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並取得以上及格分數,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

    第一輪《基本法》測試於2022年1月8日舉行,有意參加是次測試之人士可由11月15日起,透過教育局網頁內(www.edb.gov.hk/tc/basiclawtest)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申請人必須於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表。測試名額有限,教育局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作安排。第二輪《基本法》測試舉行日期會在稍後公布。

    發言人又指,教育局會參考是次舉辦測試的經驗,探討日後採用的模式(例如考慮委託提供考評服務的機構以自負盈虧模式舉辦測試),提供更方便及更快捷的測試服務。此外,如公務員事務局更新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及/或相關測試,教育局會在該局推出更新的考試後,參考該局的經驗和意見,訂定2023/24學年及往後的安排。

    發言人補充,現階段有關《基本法》測試要求暫不適用於日薪代課、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聘用,及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教育局將循序漸進考慮在日後把有關要求,推展至其他學校(例如參加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等),以及其他教師。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