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教育局昨日向全港公營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發出通告,公布由2022/23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的要求及相關細節,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教育局將循序漸進考慮在日後把有關要求推展至其他學校以及其他教師。
●教局明年1及2月辦兩輪測試
教育局會分別於明年1月及2月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有關測試結果只適用於2022/23學年的新聘任教師。第一輪測試於明年1月8日舉行,有意參加是次測試之人士可由本月15日起,透過教育局網頁內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申請人必須於本月26日下午5時前遞交申請表。教育局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作安排,第二輪基本法測試舉行日期會在稍後公布。
有關基本法測試要求及教育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教育局通告第18/2021號及瀏覽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basiclaw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