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指市民舉證是檢控關鍵-香港商报
首页 > 新闻专题 > 今日商報 > 香港新聞

競委會指市民舉證是檢控關鍵

2021-11-1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銘欣報道:《競爭條例》於2015年全面實施至今,競爭事務委員會共將7宗案件的答辯人帶到法庭並成功入罪。其中2宗案件的投訴人日前現身說法,包括有基層市民舉報被多間公屋裝修公司合謀抬價剝削血汗錢,以及有非政府機構採購部主管舉報多間資訊科技公司圍標。兩名投訴人都不怕麻煩、挺身而出舉證不公平的營商手法,為維持本港公平商業競爭環境助力。

 10裝修店合謀定價共罰397萬元

 第1宗的投訴人明哥(化名)於2016年獲分配觀塘安達一單位,而在房委會的「裝修承辦商制度」下,有10間公司列入安達一期「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一同在該設立臨時辦公室接裝修工程。明哥前往洽談,門口有人問他獲配哪一層樓後便指示他到某張查詢,職員給他一張有4個套餐的報價單,他向外格價,發現價錢高二成至三成;他轉到其他承辦商得到的是同一張4個套餐的價單,甚至有職員勸他回到第一間公司洽談,否則價錢會貴很多。明哥表示,曾看過競委會的電視宣傳廣告,好明顯屬瓜分市場和合謀定價行為,所以致電競委會投訴及出庭作證。

 2020年,該10間裝修承辦商被競爭事務審裁處裁定因從事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行為,違反「第一行為守則」,共被罰款397萬元兼付競委會訟費,堂費仍未有結果。

 另1宗案件是競委會首宗入稟法庭的個案,投訴人是基督教女青年會採購部主管麥先生,他說:「2016年機構要更換電腦伺服器及相關系統,項目涉款100多萬元,收到標書中有4份是完全一樣,連英文的錯字和錯文法都一樣,出價有幾十萬元的差異,機構高層商議後決定向競委會投訴。」

 首宗案件是4科技公司圍標

 負責上述兩宗投訴的競爭事務委員會首席經理(行動)黃錦鴻表示,兩宗投訴的調查都有相當難度,明哥的個案要逐家逐戶查詢是否遇到明哥同樣情況,亦要收集他們的報價單,確實發現同一層樓住所都光顧同一裝修公司的規律,最終找到14位住戶願意落口供,8位住戶願意出庭作證。

 至於女青年會的案件,黃錦鴻說:「投訴人的團隊很專業和有經驗,提交的文件亦很齊全,但這是我們第1宗帶到法庭的案件,該4間資訊科技公司於2020年被裁定圍標,共罰約716萬元及支付逾860萬元競委會的訟費。」

[责任编辑:谢烨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