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條例更新諮詢公眾3個月-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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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更新諮詢公眾3個月

2021-11-25
来源:香港商報

 特區政府昨日就更新本港版權制度展開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至明年2月23日。主要立法建議涵蓋5個範疇,包括賦予版權擁有人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配合引入專有傳播權利訂定相關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責任,新增為戲仿、諷刺及評論時事等目的而使用版權作品提供版權豁免等。

 港版權制度落後國際逾10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自2005年起,就加強在數碼環境中的版權保護進行3次大型諮詢,並分別於2011年和2014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然而相應的立法程序均未能在當屆立法會會期屆滿前完成,所以本港的版權制度較國際發展落後超過10年,非常可惜。他續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今年3月通過的「十四五」規劃綱要,首次提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故現時是適當時機重新推展檢討版權法例的工作。

 在是次公眾諮詢文件中,政府建議以《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基礎作起點,更新香港的版權制度。主要立法建議涵蓋以下已有廣泛共識的5個範疇,包括賦予版權擁有人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確保他們的作品以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向公眾傳播都會得到保護;配合引人上述專有傳播權利訂定相關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責任。

 另包括增訂2項法定因素,供法庭在決定是否在涉及侵權的民事案件中判予版權擁有人額外損害賠償時考慮,一是侵權者獲悉其侵權行為後的不合理行為,二是因該侵權行為而令侵權複製品廣泛流傳的可能性,以加強對版權擁有人在數碼環境的保障。

 豁免三類目的引用後刑責

 當局建議增訂「安全港」條文,訂明聯線服務提供者在符合若干條件下,包括在獲告知其服務平台上出現侵權活動後採取合理措施限制或遏止有關活動,只須對用戶在其服務平台上所犯的侵權行為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以鼓勵聯線服務提供者與版權擁有人合作打擊網上盜版活動,並為他們的作為提供合理的保護。

 當局又建議為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及模仿、評論時事和引用版權作品這三大類別目的提供版權豁免;又修訂和擴闊豁免,便利網上學習、圖書館、檔案室、博物館運作,以及聲音記錄媒體轉換等使用版權作品模式,以期在保護版權與合理使用版權作品之間維持合適的平衡。(記者 何加祺)

[责任编辑:黄丽盈]